
银川市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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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23日
银川市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“同学们,你们知道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?”
“抽烟”“喝酒”“逃课”“进网吧”“打架斗殴”……台下学生回答声音此起彼伏。
2月25日,银川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走进永宁县第三中学,为80多位家长和250多名初一学生上了一堂不一样的开学第一课。
多媒体教室里,检察干警盛露结合永宁近期发生的几起典型案件,以案释法,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、家庭教育、刑事责任年龄等多方面向师生及家长传授法律知识。
“15岁的小明曾是学校的‘三好学生’,自从结识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后,经常抽烟、喝酒、旷课,不听父母管教。由于花钱越来越多,小明开始小偷小摸,多次在超市‘拿’饮料和小吃,还被公安机关拘留。小偷小摸仍无法满足小明的高消费,他拿了一把小刀,开始在偏僻的道路上抢劫行人。后被公安机关抓获,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5年。”
“同学们,谁来帮我分析一下,小明的哪些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,哪些是犯罪行为?”盛露精心制作了法治课件,以视频、图片、案例、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调动课堂氛围。
端坐在第二排的唐瑶同学回答出了正确答案。“通过今天的学习,我知道了哪怕是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。”课后,唐瑶说自己收获颇多。有收获的不仅只有同学,放下手头工作特地前来听课的家长翟有元感慨地说:“今天播放的这些视频让人受益匪浅,作为家长,要格外关注14至18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,关注对他们进行心理层面的教育和疏导。”